| (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3]85号;(2)江苏省人事厅苏人四[1995]4号;(3)江苏省人事厅苏工考办[1997]1号;(4)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1998]101号;(5)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1995]219号、[2000]120号。
(二)范围对象: 市直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岗的技术工人及县区申报高级工以上的人员。
(三)报送材料: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升级考核审批表》;(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3)工龄和专业工龄证明材料或个人档案。
(四)办理程序: (1)单位上报(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后);(2)主管部门审核同意;(3)市工考办核准。
(五)收费标准: 报名费、培训费、考核费、材料费等项目收费标准,初级工: 400元/人;中级工: 500元/人;高级工: 600元/人。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
(七)责任处室: 工考办 责任人: 胡方军
地址:市府大楼352室 电话:(0527)436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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