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编办〔2006〕3号
关于做好200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
年检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省编办《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苏编办[2005]187号)精神,现就200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有关事项
(一)年检对象。经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证书有效期至2006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年检时间。200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于20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进行。
(三)年检内容。年检主要围绕是否仍具备事业单位法人条件开展,审核登记事项是否发生重大变化。重点是:
1、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4、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5、是否出现依法应当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6、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7、有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8、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9、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10、其他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
(四)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2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有效的相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四)经举办单位审核的2005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五)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六)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二、年检的方式和程序
(一)事业单位自查。事业单位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检查。对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总结一年来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认真准备应提交的年检材料。
(二)事业单位网上申报。各事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之前运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用光盘》,在网上认真、如实、详细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上传年检材料至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完成材料申报后适时上网查看回复信息。
(三)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查。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网上审查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重点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是否规范,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并及时将审查情况回复事业单位。对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将及时、一次性告知。核准通过年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信息回复事业单位。
(四)事业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各事业单位根据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回复的信息提示,下载、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连同应提交的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举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按照规定时间将所有应提交的年检材料报送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五)登记管理机关复核办结。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到纸质年检材料后,与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合格后,即时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07年3月31日。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转发所属事业单位,并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督促做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年检及各项登记管理工作。各事业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上网操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年检工作任务。
(二)各事业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年检材料。要抓紧时间,在规定的时间之前运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用光盘》,网上提交年检材料,经网上核准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交纸质材料,确保市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申办年检的事业单位,应于规定的时间之前提出延期报送年检材料的书面申请,经举办单位审核、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后方可延期办理年检手续。否则,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超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证书废止的事业单位,申请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各单位在组织、申报网上年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4368355;事业单位年检操作步骤、事业单位绑定专用光盘操作步骤及有关事业单位登记信息详见宿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
http://suqian-js.sy.china.cn)。
附:市直事业单位年检时间安排表
二○○六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年检 通知
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月9日印发
共印60份
市直事业单位年检时间安排表
1、市农业开发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2006年1月11日-1月15日)
2、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水产局、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2006年1月16日-1月22日)
3、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2006年1月23日-2月20日)
4、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06年2月21日-3月10日)
5、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及其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06年3月11日-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