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人通〔2007〕6号
关于做好赴港培训班
参训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苏港合作的工作部署,让我市企业家学习和利用国际先进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具有现代企业创新意识,能够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经研究,决定于今年5月组织我市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企业管理培训班”赴香港培训。现将有关人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名额
培训时间为2007年5月29日—6月4日,往返7天。
培训班总人数20人。
二、参训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参训范围、对象: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市直“三区”企业和县区招商引资投产企业以及其他非公经济组织中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负责经营管理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参训人员的基本条件:(1)政治表现较好,积极进取,无违规违纪;(2)在本专业领域或本岗位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费用
2007年赴港培训的费用,仍有省财政资助学员在港培训费;学员在港食宿、交通及往返机票费用每人6800元人民币,由派员单位支付。
请各参训单位于赴港前10天按上述标准将款汇入省人事厅账号,以便换汇和购买机票,以及提前支付香港住宿等有关费用。以电汇方式付款的,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学员姓名和所参加培训班名称;报到时凭汇款单复印件领取正式发票。
账户:江苏省人事厅
账号:077414291023772
开户行:浦发银行鼓楼支行
四、推荐、报名方法
请各县、区人事局,各有关单位参照上述要求抓紧做好参训人员的推荐和选派工作,参训人员名单确定后,请填写所附参训人员推荐表,于3月5日前报送市人事局专家管理处。本文与相关表格可从宿迁人事编制网下载(http://rsj.suqian.gov.cn/)
联系人:胡玲;联系电话:4368362;传真:4368364
附件:1、2007年“苏港人才培训合作项目”赴港培训实施计划及参训人员推荐表
2、宿迁市企业管理培训班学员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七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人才培训 千人赴港计划 通知
宿迁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2月5日印发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