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宿城区政府同意,宿城区审计局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宿城区固定资产投资评审中心审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宿城区固定资产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审计人员2名,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审计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元月1日后出生),具有宿城区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程造价编审中级及以上资格。
5、在建筑单位或中介机构从事工程造价编审等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从事过5项(含)以上工程的预决算编制、审核。
6、具备专业特长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周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反党(政)纪受过处分的;
3、在执业和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16日至2007年7月20日
2、报名地点:宿城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4226659)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期二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其他能充分说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用98元/人。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工程造价基本知识、工程预决算编制与审计实务以及有关政策、财经法规、计算机等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三)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7天,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名册表》(一式四份),报宿城区人事局审批。
宿城区人事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宿城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宿城区人事局、宿城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7-4228962、4228911
宿城区人事局:http://www.scqrsj.cn
宿城区人事局
宿城区审计局
2007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