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审计局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编办[2007]48号),宿迁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6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有宿迁户籍或生源地为宿迁;
7、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07年7月22日至25日到宿迁市审计局(洪泽湖路126号)办公楼五楼506室报名。报名时间每天8:30至17:3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考官的组成按公务员招考面试考官组成的规定执行。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审计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审计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拟录用部门、职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市审计局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核材料、体检表、报名材料(户口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单位证明等材料),报市人事局审批。
市人事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审计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4368357(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4390010(宿迁市审计局纪检组)。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27-4390001 张建华
0527-4368361 杨苏峰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 rsj.suqian.gov.cn
宿迁审计网 sjj.suqian.gov.cn
附件: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审计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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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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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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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审计 |
3人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类、审计学类 |
具有宿迁户籍或生源地为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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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审计 |
1人 |
本科及以上 |
土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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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1人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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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
1人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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