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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事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07-08-17 15:47:07

 

宿迁市人事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

  

岗 位

人数

    

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管理

1

档案管理

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管理

1

计算机

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管理

1

公共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爱岗敬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81以后出生);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求为中共党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办法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078 20 21

2、报名地点:市人才服务中心(世纪大道11号)

3、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2张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于823上午830准时到达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最高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额。824上午800凭面试证和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占综合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六、联系方式

市人才服务中心:臧 

联系电话:0527--84353005   84353007(传真)

市人事局办公室:庄德宁

联系电话:0527--84368358

网址: rsj.suqian.gov.cn www.sqrc.cn

邮箱:zanghui888@163.com

 

 

宿迁市人事局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作者:sqr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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