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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宿迁市技工学校教师简章
2007-08-17 15:49:20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招聘宿迁市技工学校教师简章

 

宿迁市技工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81以后出生)

(四)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身高:男165厘米、女155厘米以上。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试讲、体检、考核、公示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名条件者,于82022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4415室报名。

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能说明本人业务水平的相关材料、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试讲

试讲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于823日上午700,持试讲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

     试讲内容由相关专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试讲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试讲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宿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宿迁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05274359008(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六、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274359005     05274353005

招聘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qlss.com

宿迁人才网:http://www.sqrc.cn

 

    附:宿迁市技工学校招聘教师一览表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宿迁市技工学校招聘教师一览表

 

   

人数

    

模具与数控教师

1

模具设计与加工、数控编程等

加工中心教师

1

加工中心技术、数控铣工技术等

机械教师

2

机械制图、机械基础、机械制造、机械设计、设备工程等

汽修教师

1

汽车制造、汽车修理、汽车制造与维修等

服装设计教师

1

服装设计基础、服装裁剪、服装等

工程造价与管理教师

1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

电工、电子教师

1

电子、电工技术、电子基础、电子工程、无线电技术等

机电一体化教师

1

电工基础、液压传动、机电一体化等

 

 
 
作者:sqr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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