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事局 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市农科所(宿迁市农业科学院)是2007年经江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其前身是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分院(宿迁市农业科学院)。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设施园艺、作物研究、特种水产、畜禽生态养殖、农区林木等方面科技人员和办公室管理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本专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07年12月15日至17 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江苏省宿迁市人才市场(宿迁市世纪大道11号,宿迁市公安局南侧)报名:
(1)本人简历、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证书或专业杂志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2张。
由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和宿迁市人事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面试时间为12月19日,面试地点在宿迁市清风苑宾馆(宿迁市检察院北侧)。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7天,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岗位待遇
1、试用期间,在圆满完成试用期合同任务的情况下,按照大专800元、本科900元、硕士1000元、博士1200元/月工资标准支付报酬。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补发试用期间的工资差额。
2、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纳入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编内管理,薪酬待遇按照单位内部考核管理确定发放标准(基本工资参照省标发放,绩效工资为0.5-2.0万元,绩效工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按等级发放)。
3、聘用者如为外省人员,并且符合江苏省人事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人通[2007]122号)要求,将享受江苏省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待遇。聘用人员符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组通[2004]56号)要求,将享受宿迁市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宿迁市人事局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等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江苏省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杨四军,电话:0527-84357653,13812400299 yangsijun5819@163.com;
宿迁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杨苏峰,电话:0527-84368361,13585265698 ysf7010@sohu.com。
招聘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省农业信息网:http://www.jaas.ac.cn
宿迁人事(编制)信息网 http://rsj.suqian.gov.cn
宿迁人才网 http://www.sqrc.cn
宿迁市人事局
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农科所
二OO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