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市总工会为困难职工提供“一站式”集中帮扶服务的窗口单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报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会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倾情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2、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法律、金融专业毕业生,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本市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及相关规定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简历及工作表现证明、健康证明,并带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简历和工作业绩。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0日—2008年3月20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 )。
报名地点: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1楼西首(宿迁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咨询电话:84389260、88110980;联系人:闫新强。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时间为2008年3月26日。
(三)面试
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职位招聘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与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与聘用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和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政审并办理聘用手续。若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顺延递补。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月工资待遇1500元左右,社会保险费交纳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志愿者积极前来报名应聘。
宿迁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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