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宿迁市人事局
公开选拔无线电管理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市无线电管理处决定公开选调2名无线电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范围和人员岗位
面向市级机关和宿豫、宿城2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2007年6月4日之前取得公务员身份)。
本次招考工作人员共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名,行政执法岗位1名。(详情见附表)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08年6月2日至4日到市人才市场(发展大道11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户籍证明、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政府办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由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在网上宿迁、宿迁人事(编制)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按人事调动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在市政府办、市人事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156
五、政策咨询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网上宿迁 www.suqian.gov.cn
宿迁人事(编制)网 rsj.suqian.gov.cn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政府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宿迁市人事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表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
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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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
1人 |
本科及以上 |
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
英语达到4级,计算机操作熟练 |
|
行政执法岗位 |
1人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类、公共管理类 |
英语达到4级,计算机操作熟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