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拔部分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需要,经研究并报市编委同意,决定公开选拔2名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
1、市直单位(不含条管部门)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新录用仍在试用期的人员;曾受党、政、法纪处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中共党员,男性。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第一学历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及相关专业;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相关领域中的系统研究、设计、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08年8月4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
宿迁市南湖路1号宿迁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604房间。
(三)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须现场提供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注意事项
1、应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考生身份及无党政法纪处理的证明;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
2、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8月11日上午8:3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若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之比例达不到3:1的,要经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四、选拔程序
1、专业技能考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为计算机及网络方面实际操作技能。考生按考核得分高低进行排名。
2、体检。根据考核成绩,按拟选拔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并体检。
4、录用。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办理有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六、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68606 市纪委干部室
中共宿迁市纪委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