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吸纳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高校毕业生人才,根据省人事厅开展江苏省第二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的统一部署,我市决定于2007年11月18日至2008年2月28日,集中开展为期一百天的江苏省(宿迁市)第二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 本次活动由市人事局、各县(区)人事局共同主办,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各县(区)人才中心共同承办。活动实行省、市、县(区)人事部门三级联动,采取场地招聘和网上招聘、市内招聘和市外招聘、就业见习和就业指导、全市统一行动和各地开展特色活动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活动包括:连续举办全市及县(区)毕业生人才交流大会、组团赴东北、西北、华中、西南等地区招聘人才、组织参加“江苏人事厅局长全国校园行”、“全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巡回报告会”、“毕业生就业指导宣讲进校园”、“全市高校毕业生企业行”、“优秀企业校园行”等28项活动。
此次活动彰显公益,注重实效。坚持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公益性方向,活动期间,对所有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参加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活动,避免形式主义。
活动期间统一行动,确立“一盘棋”思想,做到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组织、活动要求、活动宣传“六统一”。
在活动组织上,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人事、教育、劳动部门将联合举办一些特色专题活动,以开展百日行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贯通,加快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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