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事局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作为人事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人事工作的实际,积极探索人事部门反腐倡廉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人事工作融为一体,有效地预防和惩治人事工作中的腐败现象。
反腐倡廉工作与人事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反腐倡廉工作要为人事工作服务,要体现出人事工作的特色;人事工作要贯穿反腐倡廉工作的内容,体现反腐倡廉的精神。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人事工作中去。这一则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需要。近几年来,党中央已经注重从源头上反腐,先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文件。如何实现源头防腐?就是要创新体制,创新机制,把反腐倡廉“融入”贯穿于各项工作,包括人事工作中去,从“入口”处预防。二则是保证人事工作干成事不出事的需要。人事工作从事的是“人”的工作,如人事编制、流动调配、转业安置,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人才考试等,工作面广量大,接触的也是各类人等,也是某些人的重点“进攻(敬贡)”对象,不要说自身存有贪欲之心,即使稍有不慎,也可能会跌落马下,身败名裂,所以干成事干好事本身就不容易,要不出事就更不容易了。把反腐倡廉融入业务工作中,边工作边反腐,常存廉洁之念,常备戒惧之心,则可以保证不出事。三则是建设和谐人事的需要。坚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人事部门应尽的职责,构建和谐社会应从建设和谐人事开始。人事部门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奉公而用,必须对人民负责。必须从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寻找人事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公平正义,更加注重利益协调,更加注重公共服务,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维护稳定。只有在工作中融入反腐倡廉,才能建设好和谐人事,也才能切实履行好人事工作者的职责。
把反腐倡廉融入到具体的人事工作中去,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干部的选拔任用。纪检部门在人事部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用干部中,要看选拔竞争职位是否在编制和职数限额内,任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有无人员指向;工作程序、操作办法和要求有无含糊不清模棱两可情况;具体操作中有无违规现象,结果是否公平公正。要加强对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二是单位的资金运行。对本单位资金日常支出进行全程跟踪监管,重点看支出内容、支出依据、报销程序、报销时限等是否符合国家财经制度规定,特别是对公务接待、小车燃油修理、会务费、差旅费等科目的支出费用着重监控,对大额支出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三是国有资产的运营。主要看单位固定资产添置是否必须,是否按规定通过政府采购,存在不存在“暗箱操作”;固定资产核销是否合理,是否经过规定程序。四是党务、政务公开。主要看是否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对应公开事项是否全部予以公开,是否按类别制定相应的权力运行图、编制相应的职权目录,看党务、政务公开情况、公开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制作和职权目录编制等是否经集体研究确定,是否经纪检部门审核把关。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助、督促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点细化责任制落实的目标,制定责任制落实的具体措施,把目标责任制落实到每个领导成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是政(行)风建设。协助、督促党组按照规定要求制定规章制度,细化责任措施,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岗位,并对贯彻执行情况随时督查。七是部门主要业务工作。主要看部门职能履行,有无失职渎职,有无以职权谋私,即所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例如在人事编制上,看是否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有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在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招考上,看是否实行“凡进必考”,是否符合编制规定,招考条件设定有无人员指向,招考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结果是否公平合理。在职称评审上,看是否严格把握申报资格,是否按规定程序操作,有无“人情职称”,是否做到公正、合理。在人事考试上,看是否严把参考人员资格,严肃考试纪律,严查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等等。
要把反腐倡廉内容真正融入到具体的人事工作中去,这是一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新课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抓教育,牢筑思想道德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确思想指导成功实践,错误观念引发失范行为。只有让人事部门的同志在思想上认识到“融入”的意义,认识到“融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要求“融入”,不产生抵触情绪,那么这种“融入”才能是成功的融入,他们才能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自觉想着廉洁自律,行动上做到廉洁自律。加强思想教育,既要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善于引导人事工作者进行自我教育,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好教育活动氛围,既要利用正面的典型教育,又要利用反面的典型警世教育,让教育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从而取得实效。第二,抓监督,打造“阳光人事”。结合人事部门实际,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人事热点工作的全程监督,在具体人事工作特别是人事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中,要把廉洁自律提上日程,做到事前、事中均介入,同步监督。比如在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考中,要从制定招考条件、实施招考过程纪检监察均需全程监督,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要提前介入,同步跟进。要不断拓展监督的广度与深度,切实打造“阳光人事”。第三,抓制度,深化源头治理。制度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连续性,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根本方式。我们党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其中重要一条就是重视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胡锦涛同志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强调“要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设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人事部门具体工作的制度建设,是人事部门是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保证反腐倡廉能够融入人事工作的硬性规范,也是整个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因此,要认真进行研究,使制度建设既有反腐倡廉工作共性,又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具有人事部门个性,针对性强,操作性强,便于实施。还要认真研究提高制度执行力,通过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融入制度”。建设不仅仅在纸上谈兵,更要落实到日常人事工作业务中,使“融入”真正能够融入,起到应该起的作用。第四,抓形象,加强政行风建设。积极探索改进政风行风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精心打造服务型机关,明细和量化为民办实事的有关事项,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共人事服务体系,向社会提供便捷的服务。始终保持廉洁型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力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艰巨,使命崇高。我们要时刻铭记胡锦涛总书记的话,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职责,胸装目标,不辱使命,真抓实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提升机关效能,拓展防腐领域,积极推进人事反腐倡廉工作,为构建和谐人事,提前实现泗阳“六年振兴”目标而努力奋斗!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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