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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出台引进人才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2008-04-28 09:22:36

    近日,泗洪县制定出台了《泗洪县引进人才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凡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按相关程序公开选拔、竞争择优的各类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可分别享受1—10万元的一次性住房补助、每月100—500元的县政府特殊津贴、2—10万元的科研经费及0.5—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人才基金的主要来源有:县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及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等。《办法》的出台,不仅有效规范了人才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更为吸引各类高层人才赴洪创业,缓解该县人才紧缺现状,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供了经费和制度保障。(洪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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