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职称办[2008]1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对申报 中级职称人员论文进行鉴定的通知
各县(区)职称办,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宿迁市申报职称论文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宿职称办[2007]9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开展申报中级职称论文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鉴定的效力 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未发表的论文可申请鉴定,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鉴定为合格以上的即视同公开发表论文对待。论文鉴定的有效期为三年。 二、提交鉴定论文的基本要求 1、提交的论文必须为2007年12月31日前撰写的论文。 2、提供鉴定的论文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凡网上下载、抄袭他人之作的,一经发现,取消其三年职称申报资格。 3、提供鉴定的论文必须是围绕工作实际,在所申报职称专业的领域内撰写的论文、论著等。 4、两人以上合作的,第一作者需有合作者提供的《论文、项目证明材料》,评委只对其负责的相关部分作鉴定,第二作者的论文,不予鉴定。 5、论文一般在三千字以上。严重不足的,可不予鉴定。 三、论文鉴定的程序及时间 (一)专业技术人员将撰写的未发表论文由单位审核推荐,于4月10日前上报到县区职称部门或市主管部门。 上报的论文须按规定格式(附件一)提供电子版,并打印一份在A4纸上,论文前附一张统一印制的论文鉴定表(附件二)。 (二)县区职称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将所报论文按专业分类,于4月20前上报到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须将论文鉴定的有关内容按规定式样(附件三)上报电子信息。 (三)市中级职称论文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四、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宿价费[2007]23号)收取职称论文鉴定服务费200元/篇。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职称 论文 鉴定 通知 宿迁市职称办 2008年3月4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一: 论文格式要求
一、论文篇幅:3000字以上。 二、论文格式: 1、文稿采用A4幅面word文档;中文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四号仿宋体;如有副标题,另起一行; 2、题目居中。 3、段落标题与子标题须采用黑体。每段标题与子标题前请留一行空白。 4、文稿应加注页码,页码居中。 5、排版:在计算机上用Word排版,页面设置为页边距:上:3.0cm , 下:2.0cm, 左:2.8 cm 右:2.8 cm, 行间距:24磅(操作:格式→段落→行距→固定值→设置值24磅)。 三、电子文稿最后应有附件页,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内容见下: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四、论文以该论文的题目名存盘,上交电子版。
附件2见下方
申报鉴定论文一览表请到附件3标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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