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士后制度20周年成就
中国博士后制度是在世界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李政道先生的倡导下,由邓小平同志亲自决策,经国务院批准于1985年开始实施的。20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在各级政府大力推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博士后制度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使用之路。
2003年国家人事部同意宿迁市骆马湖现代农业示范区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此,我市实现博士后工作站零的突破。
一、制度初设
20世纪80年代初,受“十年动乱”的影响,人才断层,高层次人才青黄不接、严重匮乏的现象十分严重;僵化的人事管理体制更使人才难以得到合理调配和使用,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为满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借鉴国外人才培养经验,1983年3月和1984年5月,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两次致函邓小平,建议在中国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实行博士后研究制度。邓小平同志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和战略家的远见卓识和宏大气魄指出“这个办法很好,我赞成。”“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在使用中培养,培养和使用中发现更高级的人才。”“成百成千的流动站成为制度,是培养和使用科技人才的制度。看准了就要行动。”1985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国家科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在中国试行博士后制度的报告。博士后制度正式在中国实施。
国家为顺利推动博士后工作,成立了由国务院各部委领导和一些著名科学家组成的全国博士后管理协调委员会(以下称管委会),统筹协调全国博士后工作。陆续出台并实行一系列特殊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优秀的博士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政策和措施方面,规定了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标准,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择优资助优秀人才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按略高于同类人员的标准明确了博士后人员的工资、住房等生活待遇,解决博士后人员及其配偶、子女随其流动的户口、商品供应、上学等各类问题,支持博士后人员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对博士后期满出站分配工作提供帮助。这些政策和措施为博士后人员创造了一个 “制度特区”,开辟了一条有利于人才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
实行博士后制度是通过在一些科研环境较好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挑选和吸引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博士,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从事二至四年的独立科学研究。
1985年10月18 日,经专家评审,全国69个学术单位的94个博士后流动站获准建立。主要设站学科为物理学(含力学)、数学和天文学、化学、地学、生物学(含农、医)和部分技术科学。
各设站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纷纷建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的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实施规划,调动和配置人、财、物各类资源,对博士后的招收、研究项目选择、在站管理、出站考核等制定了详尽的管理细则,配备了高水平的合作导师,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博士后工作逐渐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
博士后制度的诞生,顺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动科技、教育进步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等方面都发挥出重要作用。年轻的博士后制度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二、稳步发展
1988年5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博士后管理工作由原国家科委划转国家人事部。人事部将博士后工作作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 容和有效手段,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地方不断 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改革管理体制, 扩大设站和招收博士后人员的规模,博士后工作 得到了全面、协调的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博士 后管理制度和工作网络体系逐步形成。 流动站设站学科从主要集中在理学门类逐步扩大 到工学、农学、医学以及经济学、法学、军事学 等学科领域,基本覆盖了十二大学科门类的八十 多个一级学科。设站单位不断增多,地区和部门 分布日益广泛。
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是我国博士后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架起了博士后人员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实现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人才资源和企业优势资源的有机结合,提升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也为博士后工作增添了生机与活力。
随着博士后事业的发展、壮大,1990年10月始,国家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简政放权,在吉林、上海、湖北、广东等省市进行了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各部门、地方、单位的积极性,使资金来源多元化,招收、培养、使用博士后人才模式多样化,博士后进站人数快速增长。
无论祖国的东中西部,无论城市、农村,无论企业、事业、机关,到处都有博士后们奋发进取的身影,他们似一颗颗创新的种子,在中华大地上播撒着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希望。
无论祖国的东中西部,无论城市、农村,无论企业、事业、机关,到处都有博士后们奋发进取的身影,他们似一颗颗创新的种子,在中华大地上播撒着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希望。
流动站及工作站单位地区分布图
各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数 (1985-2004年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31186人) 。
三、改革提高
进入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改革日益深化,党中央将人才工作提高到了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博士后制度加快改革步伐,不断创新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继续扩大规模,着重提高质量,大力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致力培养更多跨学科、复合型、战略型、创新型博士后人才,博士后事业正迈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改革管理体制,形成了国家统一协调,各地积极参与,设站单位发挥主体作用,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管理机制。各地方、各部门纷纷出台各项吸引和鼓励博士后人员的优惠政策,设立各种资助计划、奖励基金,营造博士后发展的良好环境。
颁布博士后工作评估指标体系。2005年在全国广泛开展博士后工作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加强流动站、工作站建设。
更新管理手段,建立博士后网站,搭建信息沟通和服务的平台;开通网上办公系统,提高办公效率;组织博士后招收、推荐洽谈会,向党政机关引荐博士后,构建立体的、多层次的博士后服务体系。
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博士后人员走出象牙塔,投身经济建设。组织各种博士后科研成果洽谈会、博士后科技服务团、博士后义诊活动等,增强与社会的互动。博士后工作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2005年10月21日上午,全国优秀博士后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会见出席全国优秀博士后表彰大会的代表。路甬祥、华建敏、陈至立、徐匡迪等参加会见并出席会议。
2005年10月21日下午,国家人事部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博士后工作会议。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做了题为“坚持制度创新,造就创新人才,努力推进博士后事业新的发展”的报告。人事部副部长王晓初主持会议。
报告回顾总结了博士后制度20年取得的经验,指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从服务于科技进步,是博士后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人才培养和使用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是博士后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制度,是博士后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是博士后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切实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是博士后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张柏林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博士后工作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按照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健全完善制度,稳步扩大规模,注重提高质量,造就创新人才,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战略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为不断提高我国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保障。
四、大事记
时 间 重 大 事 件
1983年3月
1984年5月 李政道先生两次致信邓小平同志,建议在中国实行博士后制度。
1984年5月 邓小平同志会见李政道先生,高度肯定李先生的建议,对我国实行博士后制度的目的、意义、发展方向以及具体措施等做了明确指示。
1985年5月 原国家科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报告》。
1985年7月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国家科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报告的通知》。博士后制度在中国正式实施。
1985年7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李政道先生受聘担任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顾问,滕藤出任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主任。
1985年8月
1985年11月 原国家科委下发《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若干问题的通知》,规范流动站申请办法和审批条件。
1985年10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成立专家委员会,批准设立第一批9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986年2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通过《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1986年6月 原商业部、原国家科委联合下发《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和子女商品供应的通知》。
1986年10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通过《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试行条例》,研究确定了博士后及其配偶、子女的落户、入学等有关问题,决定采取具体措施,鼓励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到东北、西北、西南地区从事博士后研究。
1987年3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批通过首批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及资助金额,通过《博士后经费管理使用暂行规定》。
1987年8月 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任职的原则意见》。
1987年12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决定在国家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扩大招收博士后的规模,允许各建站单位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允许外籍人员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987年 在李政道先生的关心下,北京博士后联谊会成立。
1987年 在费孝通先生的建议下,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试点工作开始在北京大学进行。
1988年5月 全国第一次博士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充分肯定博士后工作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明确了今后博士后工作的发展方向,并对博士后职称、住房、日常经费的使用以及博士后的科研工作考核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1988年5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决定将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提高到15,000元/人/年。
1988年6月 博士后管理工作由原国家科委划转人事部。
1988年12月 程连昌出任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主任。
1989年2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决定将设站工作改为集中申请和集中审批,同时决定留学回国博士申请进站可不受进站单位招收名额及其是否设站的限制。
1990年5月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届理事会。李政道先生任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沈克琦任基金会理事长,庄毅任基金会秘书长。
1990年5月29日 第十次管委会会议召开。提出为加快博士后事业发展,允许以单位自筹资金和国家拨款多种形式招收博士后。
1990年10月 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下发《关于在吉林省进行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1992年11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首批批准北京大学等13个单位在经济学、法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等社会科学领域设立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993年6月 “中国博士后首届学术大会”在北京召开。
1994年2月 《博士后工作“九·五”发展规划》出台。
1994年10月 上海宝山钢铁(集团)公司设立我国第一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994年12月 蒋冠庄出任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主任。
1995年 庆祝中国实行博士后制度十周年大会在北京召开。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关领导同志、著名专家为博士后制度题词。江泽民同志的题词是“实施科技兴国战略,建设高水平的科技队伍”。人事部部长宋德福主持大会,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教授参加大会。
1995年10月 全国博士后科技成果展览在京开幕,李岚清、宋平、费孝通、雷洁琼等领导同志出席展览。
1996年2月 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下发《关于批准在解放军六单位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通知》。
1996年11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决定1997年组织对各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1996年 原国家计委根据《博士后工作“九·五”规划》,划拨2亿元人民币投资建设2000套博士后公寓,同时,引导地方和设站单位配套共建设3750套博士后公寓。
1997年2月 “博士后管理工作信息软件”研制成功,开始推广使用。
1997年10月 《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
1998年5月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实施。
1999年9月 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决定设立“中国优秀博士后奖”。
2000年 “中国博士后学术大会”在京召开。
2001年 徐颂陶出任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主任。
2001年4月 全国第二次博士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1年7月 人事部、全国博管会商财政部将博士后日常经费提高到30000元/人/年。
2001年12月 《博士后工作“十·五”规划》出台。
2001年 在全国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评审工作,批准207个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01年 经专家评审,新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9家。
2001年12月 重新修订《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并颁布实施。
2002年 在全国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评审工作,批准239个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02年12月 2002年底,国家财政部批复同意将主要以本金运作收益作为博士后基金资助金的方式改为基金本金保本取息与国家年度预算拨款相结合的资助方式。
2003年 在全国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评审工作,批准354个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03年 经专家评审,新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34家。
2003年12月 “全国博士后管理工作信息系统”研制成功,开始在部分省市试运行。
2004年10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人事部副部长王晓初作重要讲话,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刘宝英作工作汇报。会议研究确定了今后博士后工作的发展方向以及政策和措施,并决定在2005年开展博士后制度二十周年庆祝活动。
2005年1月 博士后评估工作在全国展开。
2005年6月 研究制定《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修订《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
2005年7月 开展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全国优秀博士后管理人员、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选工作。
2005年10月 全国优秀博士后表彰暨博士后工作会议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