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6-08-29 11:01:36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6] 9号)精神,今年开展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此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是建设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构筑我市人才高地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选拔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范围、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要求条件比较高,认真初审材料,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报。
二、报送人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月8日,时间较紧,请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宣传、布置,按照文件要求整理上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逾期未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宿迁市人事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根据《关于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2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和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选拔。选拔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要特别注重推荐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处于国际先进或全国领先的青年人才。上述选拔对象中,被纳入我省重点培养工程的人员,要优先予以推荐。
二、 选拔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各市、省直各有关单位推荐人数不限。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其中,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所在地人事部门推荐人选;根据基层推荐情况,各市、省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报。
四、 报送材料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报送情况综合报告1份,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推荐人选的证书、奖状等附加材料复印件15份;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5份(见附表),附软盘;可登录江苏人事网站点击“软件表格下载”,从“专家管理处”下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网址是www.jsppd.gov.cn。报送人选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10日。联系单位: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
附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从软件表格下载)
                              
二ОО六年一月十八日
联系电话:(025)83236096(兼传真)83236097
联 系 人:赵宏远  张  彤  
附件: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情况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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