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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2005年度市优秀科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2006-08-29 11:02:16

宿人才办〔2006〕10号

关于做好2004—2005年度
市优秀科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宿迁市优秀科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宿人才发[2004] 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优秀科技专家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市优秀科技专家选拔范围,主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包括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人员。 对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本人身份的限制。
二、选拔条件
市优秀科技专家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004—2005年间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上成果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具有科学技术价值,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获得过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省(部)三等或市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革新,在省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通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三项以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完成人。
     3、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点科技攻关和在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吸收、引进高新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攻克了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同行业中先进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4、长期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
     5、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卫生技术精湛,成绩突出,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公认的。
     6、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效显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全市范围被推广,并有较高水平的论著,在省以上刊物发表或出版的。
     7、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提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的。
     8、在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造诣较深,在本地区享有盛名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
     9、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方面成果突出,已成为我市某一学科、行业公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10、在其他专业技术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
      三、推荐名额
  全市推荐名额控制在100名左右,其中,县(区)各10名,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市经贸、农业、教育、卫生、宣传系统各5名,市交通、建设、文化、水利系统各3名。其它部门和单位酌情推荐。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在以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为主渠道的同时,可以由个人自荐,同行专家或学术团体推荐。县(区)人员材料报所属县(区)人事局,县(区)人事局会同组织部、科技局组织考核审议确定,将同意推荐的人员材料报市人事局;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直属单位人员材料报市人事局。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优秀科技专家选拔工作,切实把选拔工作作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好,实施好。要解放思想,以科学的人才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形成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专家选拔机制,把市优秀科技专家选拔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公正顺利进行。
2、市优秀科技专家应优先从作出显著成绩的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和市“135工程”培养对象中产生。以往选拔的市优秀科技专家,又取得新成果、做出新贡献并符合市优秀科技专家选拔条件的,可以继续推荐。对推荐的人选要广泛征求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中要注明公示对象的主要成果实绩、角色(排名)、符合选拔条件的第几条第几款等。
3报送材料。(1)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推荐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包括选拔程序、是否已在本单位公示、申报意见等);(2)宿迁市优秀科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1);(3)宿迁市优秀科技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2,可从宿迁人事网下载,网址:www. rsj.suqian.gov.cn);(4)推荐人选附件材料。包括每位人选的材料目录、学历、职称证书、近2年业务工作总结、主要成果证书(包括成果鉴定证书)、主要荣誉证书、主要论文目录(按发表在核心期刊、省级以上刊物和其它媒体为序,合作发表的要注明排序)及代表作(不超过5篇)、主要著作目录(注明属主编、副主编、编委、参编)和著作封页、承担的市级以上项目课题批件和计划书以及能说明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每位人选的材料请按上述材料类别的顺序(同一类别按档次和重要性由高到低排序)装订成册。上述(2)、(3)项材料,请同时报送软盘(Word制作)。(5)评审费每人150元。
4、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10日。  
附件:1、宿迁市优秀科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宿迁市优秀科技专家申报表
            

                   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 6 月 20日

主题词:人才工作 专家选拔 通知
抄送:省人才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 6月20日印发
共印100份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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